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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瑞祥食品涉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被罚11.29万元

2022-09-30| 发布者: 仪征信息社|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新京报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顺义区市场监......

新京报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据通报,2022年5月26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11.29万元行政处罚。

2022年4月3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当事人更换粽子外包装的案件线索,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根据与某食品公司签订的《供采协议》,于2022年4月1日、2日分别收购2车次超过保质期的粽子。按照该批粽子《供采协议》约定,过期粽子用于给养殖场提供饲料,本应将粽子原包装拆掉即可。但当事人组织人力将粽子上标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原彩色包装袋拆掉,用塑封机将粽子重新塑封,并喷印上“精制豆沙粽100克”等字样。上述行为与《供采协议》中用途、标准、要求不符,且无进、销、存台账记录。当事人的行为存在为过期食品拆换包装及去向用途不可追溯的食品安全风险。

编辑李严

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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